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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籍番号 37184
書名 天一閣蔵明鈔本天聖令校証  附唐令復原研究(全2冊)
シリーズ
データ A4版 影印図版(含解説)250頁 校録本テキスト753頁 (精装)
ISBN 7-101-05252-5
編著者 天一閣博物館  中国社会科学院歴史研究所天聖令課題組編著
出版年 2006年10月 
出版者 中華書局
価格(本体) 27,500円
天一閣博物館に所蔵される明代鈔本《官品令》10卷が、実は北宋の天聖
(西元1023年-1032年)年間に制定された《天聖令》であることが判明、更に唐代の
《開元令》(西元713-741年)も巻末に付されています。《天聖令》原書は全30巻で、
そのうち第3冊目(21巻~30巻)しか残っていませんが、「唐令」222条を含む法律
条文289条が収録されており、その多くは現存するどの典籍にも記録されていない
もので、中国歴史上における令典編撰の体裁や形式、令典の位置やその役割など
の研究に役立つばかりか、日本古代の律令形成の解明にも大きく貢献するとされて
います。今回、原書の影印本と校録本テキストの二冊として刊行されたものです。

<関連書>

37551 
天一閣蔵明代科挙録選刊・登科録(線装8函47冊)

    (限定200セット)天一閣博物館整理2006年11月 寧波出版社 \168,000

■ 天一閣蔵《天聖令(附唐令)》的発現与整理 ■   黄正建<文章出処:中国社会科学院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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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天聖令(附唐令)》的発現及其価値

  唐代常被称為“律令制時代”,其含義是指律令在這一時期発揮着很大作用。特別是《令》,規定了国家各方面的制度,指導和規範着政治、経済、社会等各領域活動的有序展開。《令》在唐代的輝煌,是中国古代歴史中値得彰揚的重要現象。元代以後,随着《令》的地位逐漸降低,《令》的文本也漸次退出人們視野,最終佚失無聞,以致到20世紀初日本学者捜集《唐令》逸文時,只能従其他伝世文献中[才八]梳材料。

  経過幾代日本学者的努力,20世紀30年代和90年代先後出版了《唐令拾遺》和《唐令拾遺補》這両部煌煌巨著,捜集、整理、復原了《唐令》的一半以上,為学者使用《唐令》提供了很大方便。但是,由于没有見到相対完整的《唐令》原文,上述著作中整理出来的令文是否符合《唐令》原貌,它在篇目安排、条文順序、行文方式乃至詞語使用上是否与《唐令》原文一致,都存在程度不同的問題。要想解决這些問題,最好能找到《唐令》原本,因此尋找完整的《唐令》文本就成為治唐史,以及治中国法制史学者的一大心願。

  1999年,上海師範大学教授戴建国先生在《歴史研究》(1999年第3期)発表了《天一閣蔵明抄本〈官品令〉考》一文,披露了他発現北宋《天聖令》的経過。根拠他的研究,天一閣博物館所蔵明抄本《官品令》残十巻,存田令、賦役令、倉庫令、厩牧令、関市令、捕亡令、医疾令、假寧令、営繕令、獄官令、喪葬令、雑令共十二篇,実際就是佚失了千年之久的北宋《天聖令》的後十巻。這一発現,令所有研究唐宋史和法制史的学者為之振奮。

  《天聖令》制定(或頒布)于北宋仁宗天聖七年(1029年),其在制定時有個特点,即“取唐令為本,先挙見行者,因其旧文参以新制定之。其今不行者亦随存焉”(《宋会要輯稿》刑法一之四)。這部新発現的《天聖令》正是如此。它的毎一篇令都分為両部分:前一部分是在唐令基礎上根拠宋制修改的“現行之令”,我們現在称其爲“宋令”;後一部分是把“不行”的唐令附抄于後,我們現在称其爲“唐令”。現存《天聖令》中的“宋令”部分有293条令文,“唐令”部分有221条令文。両者合計,共有令文514条。由于宋代的《令》也没有完整文本存世,因此這本《天聖令》還為我們展現了北宋前期《令》的原貌。就這様,《天聖令》以其集《宋令》和《唐令》于一身的独特編排為我們同時展示了《宋令》和《唐令》原貌,因此一経披露,立刻引起学界的高度重視。

  大致説来,新発現的《天聖令》因其是海内孤本,本身即具有珍貴的文物価値。此外起碼還有五方面的学術価値:
第一,使我們了解了《宋令》与《唐令》的原貌,対研究《宋令》、復原并研究《唐令》極為重要。
第二,由于看到了唐宋《令》的原文,対我們研究“令”在法律体系中的作用,以及中国古代法律的性貭等問題都有重要価値。第三,由于《令》規定了国家的許多制度,因此対研究唐宋時期的各項制度有重要価値。残存的十二篇《令》特別為経済制度和一些社会制度(如土地、賦税、徭役、畜牧、倉儲、医療、休假、喪葬、建築工程、商貿、交通、訴訟、監獄等)的研究提供了許多新材料。
第四,由于《天聖令》一《令》而同時包含唐、宋両種《令》的独特性貭,因此対于研究唐代法律制度向宋代法律制度的発展、
唐代各項制度到宋代後的変化、唐宋社会的変化(唐宋変革)等都有重要学術価値。
第五,由于日本令也是在唐令基礎上制定的,因此《天聖令》対研究日本令対唐令、唐制的吸收,以及唐日令比較、唐日制度比較等也都有重要的学術価値。

二、《天聖令(附唐令)》的整理与研究
 迄今為止,《天聖令》公布了田令、賦役令、捕亡令、雑令四篇。目前対這四篇《令》所作的工作主要還是校録和復原(唐令)。研究比較多的是《田令》和《賦役令》。特別是《田令》,在全部56条令文中,只有7条是宋令,其他都是唐令。研究唐史的学者們已経将這7条宋令復原成了唐令,于是使完整的唐《田令》呈現在我們面前。在這篇整理後的唐《田令》中,有許多令文為以往所不見。充分利用這些新発現的条文来研究唐代土地制度,就使学者対均田制的性貭和実施方式,以及屯田制度等問題有了重新探討的巨大空間。
 目前国内研究状况:戴建国先生那里是一個研究中心,他們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項目“唐宋変革時期的法律与社会”;中国人民大学歴史系有一個“唐令読書班”;在台湾地区,高明士先生組織有一個“唐律研読会”。
 国外特別値得一提的是日本。以日本東京大学大津透先生為主持人,申請了一個名為“日唐律令比較研究新階段”的課題,従2005年立項到2008年結束,経費2000万日元(合人民幣約140万)。参加者為研究日本古代史、法律史、唐史的学者,有
大津透(主持課題并研究賦役令)、池田温(唐律令)、古瀬奈津子(官僚制和統治秩序)、坂上康俊(統治構造和田令)、榎本淳一(厩牧令和獄官令)、辻正博(宋代法制)、丸山裕美子(医疾令和假寧令)、大隅清陽(礼制接受研究)、三上喜孝(関市令和雑令)、稲田奈津子(喪葬令)共十人。最終目標是以“史料集”形式出一部《天聖令》,包括校訂後的条文和注釈。然後拠此做唐令復原工作,再作唐日両令対照表,以為《唐令拾遺補》的補遺。在此過程中,出版研究和復原的論文集。課題組目前正在就已経発表的令文逐条研討,并制作詞匯索引和各種対照表。日本学者対《天聖令》的関注、研究熱情,以及国家的支持力度,従[ロ/力]一側面彰顕了《天聖令》的魅力和独特学術価値。

 2005年夏天,天一閣博物館看重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研究力量,慨然允諾将整理《天聖令》的工作交由該院歴史研究所承担。歴史研究所随即申報并立項為“院長交辧課題”,成立了以黄正建為主持人的“天一閣蔵明抄本《官品令》整理与研究”課題組。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内,課題組的九位学者全力以赴投入到《天聖令》的整理工作中,其分工為:宋家[金玉]:田令、厩牧令;李錦綉:賦役令、倉庫令;孟彦弘:関市令、捕亡令;程錦:医疾令;趙大瑩:假寧令;雷聞:獄官令;牛来穎:営繕令;呉麗娯:喪葬令;黄正建:雑令。

 課題組主要做了三件事:

第一,出一部校録本,即将《天聖令》按原行款[込-入+多]録,異体字照録,加以標点,并以毎条令文為単位出校記。若有錯字漏字衍字,均不改動原文,只将正確者改正于其下。
第二,出一部清本,即将校録本中所有改正的文字謄正,并使用通行繁体字。清本可説是《天聖令》的一個善本,学者使用《天聖令》時可以直接使用清本。
第三,復原唐令,即将《天聖令》中的宋令部分復原為唐令,并与附録的唐令混排在一起。復原工作分条文順序復原和条文文字復原両部分,最後在毎篇令文之後附有復原後的唐令清本。

  《天聖令》雖只有十巻四万字左右,但与其他明抄本明刻本一様,錯誤厳重。不僅錯字漏字衍字比比皆是,甚或有抄満一行発現漏一字就随意補上的事情発生。還有厳重錯簡,比如《営繕令》就有三個半頁完全抄反了。因此整理起来難度很大。此外復原《唐令》是更困難的工作,我們往往会因為找不到復原根拠而犯難。有些明知応是《唐令》条文,有些字也可以復原,但[ロ/力]些字又没有復原根拠,在這種情况下,只好根拠制度、行文方式等来選択推補。個別条文整条都无法復原。経過我們的努力,基本復原了唐令487条,余19条未復原;又有7条被定為宋令,并補了10条唐令。這一数字与《天聖令》条文総数是不合的,因為宋令有合并唐令条文,或取一半舎一半,或取一半再附抄[ロ/力]一半等各種復雑情况。

 2006年10月我們完成了《天聖令》的点校和復原為《唐令》的工作,順利結項,全書由中華書局正式出版。《天聖令》的整理出版譲這部佚失了千年之久的珍貴資料得以呈現在世人面前。它的出版必将推動中国古代史相関領域的研究走向一個新的発展階段。

 利用《天聖令》提供的新材料研究唐宋制度,是我們整理工作的落脚点。課題組成員在整理《天聖令》的過程中陸続撰写了一批論文,本版所刊諸文,即是課題組成員部分研究成果的摘要。這些文章的全文和課題組其他成員的論文(渉及唐宋喪葬制度、唐前期諸色人、唐代駅伝制度等),都将刊登于2006年12月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唐研究》第十二巻。